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3)68号)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依据2013-2014学年师资培养计划反馈结果,通知获得学校批准的该项目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2、请各单位对申请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3、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9日将申请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郝荣霞,电话8462010。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3)68号)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