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同意潍坊医学院组建临床学院的批复》(鲁卫科教国合字〔2013〕50号),同意我校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益都中心医院、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三所非隶属附属医院组建临床学院。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原)《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内涵建设,临床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为适应创新性人才培养要求,学校科学谋划,组建临床学院,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临床学院的组建将有助于我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