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和主人翁精神,提高综合素质,近日,学校结合实际,修订出台了研究生和本专科生系列奖助学金新政策。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贫困生助学金、优秀考生奖励等。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标准每人每年从5000元~18000元不等;优秀研究生可以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校每年出资50万元设立贫困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因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优秀考生可获得减免第一学年一半学费的奖励;派往国外培养的研究生可一次性获得5000~10000元的资助。
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等。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最高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表现卓越、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德高尚、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在800~2000元不等;社会工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各项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每人300元。
学校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实施无息借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管理办法。无息借款资助从1000~3000元不等,期限原则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特殊困难补助原则不超过5000元;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学校按当年学费金额给予三分之一、三分之二或全额减免。
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勤工助学实行学有余力、扶困优先、公开竞聘原则,在课余时间进行,按工作性质分为劳动岗、管理岗和技能岗三类。